第2种观点: 一、军事法庭和民事法庭的区别1、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普通是针对本辖区内群众之间所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军事主要受理审判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案件。普通有四级,基层人民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高级、最高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都由基层管辖。军事包括中国人民军事、大军区、军兵种军事、军级军事2、法律依据:《人民组织法》第十五条专门人民包括军事和海事、知识产权、金融等。 专门人民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二、民事法庭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本质的区别是军事属于专门,审理军人犯罪和战时犯罪的案件,以及涉及军人的一些民事案件,不能审理其他案件。军事法庭,通俗讲就是审理军人触犯军事法律及军人在军事管理区触犯法律和非军人在军事管理区触犯法律的案件。如果军人触犯了我国刑法或者民事法律,只要不是在军事管理区,地方同样有权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