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物抵债协议,不能随意解除。日前,顺义审结某公司诉某技术中心因加工合同引发的轿车折抵部分价款的纠纷案,判决驳回了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