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泰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少?

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少?

来源:领泰科技网


侦查羁押期限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被逮捕后到侦查终结的时间。一般情况下,羁押期限为2个月,但对于复杂案件可以延长。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刑罚的案件,可以再延长2个月。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的审理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最高负责立案侦查的案件由其决定延期审理。

法律分析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批准延长1个月。

2、下列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特别注意: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由最高依法决定。

4、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拓展延伸

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法定规定及适用条件是什么?

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法定规定及适用条件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经过审判机关批准延长,但延长的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适用条件是指在侦查阶段,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被羁押人可能会逃跑、销毁证据、伤害他人或者干扰侦查工作,且取保候审等替代措施不足以保障侦查的需要,才能依法对其进行羁押。同时,在实施羁押时,也必须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任意拘禁和滥用羁押措施。

结语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后到侦查终结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然而,对于复杂案件或存在特殊情况的案件,可以经上级批准延长期限。特别是对于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的案件,可以再延长2个月。然而,延长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且在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在特别重大复杂案件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宜及时审理,最高可以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侦查羁押期限的设定旨在平衡犯罪打击和保护的关系,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四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 对于人民不批准逮捕并通知补充侦查的,机关应当按照人民的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

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