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变更居住地不需要律师辅助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改变住所的,应当及时通知取保决定机关。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改变住所的,应当及时通知监视居住决定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四条 律师依法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仲裁、非诉讼法律事务,不得干预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法》 第十九条 公民的住所,是指公民长期居住并在该地具有生活基础的地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亲自进行诉讼活动,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理人可以是律师。
综上所述,被取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需变更住所,只需及时通知取保决定机关即可,不需要律师辅助办理手续。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需要律师代理,可以依法进行委托。